沧县水务局气相色谱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沧县水务局气相色谱仪采购
项目编号:HBHY-2015-01130
招标人名称:沧县水务局 |
招标人地址:沧县 |
招标人联系方式:孟女士 0317-3578182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晓龙 13011998966 |
招标范围:气相色谱仪(详见采购文件)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为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授权的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9:00至2015年12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到《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xjyzx.cangzhou.gov.cn/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段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向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缴纳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保证金金额:10000元。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备注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 注: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上需注明项目名称、用途。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人民币,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书将被拒绝。 注:汇款时写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未按要求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标处理。 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16年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
联系方式:13011998966 |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10210 |
沧县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296 |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注: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动态,如因投标人关注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