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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106-户外LED电子屏幕-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21: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5-106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集美区文教区天马路316号,联系人:林小姐,0592-62732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电话: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

户外LED电子屏幕

来源:

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

户外LED电子屏幕,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57.977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进行查询;凡发现投标人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投标人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51224日至20160112日,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厦门招投标网(http://www.xmztb.com)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免费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完成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谢绝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咨询电话:郑小姐/傅小姐0592-2230888  传真:0592-222570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6-01-13  1430

答疑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C4楼开标室7C4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张先生、黄小姐,0592-2279323223302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

1、本项目为半程电子化招标,仅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会员注册详见厦门招投标网-重要通知-《关于开通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新)》网上购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网上售标)》。

3、招标文件费用缴至下列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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