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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第一中学冬季采暖用煤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张家口振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蔚县第一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蔚县第一中学冬季采暖用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蔚县第一中学冬季采暖用煤

项目编号:ZYZJ-ZF-2015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玉明

项目联系电话:1375443263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蔚县第一中

地址:蔚县蔚州镇前进东路

联系方式:田玉明、137544326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张家口振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阿优思德、0313-5900220

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串窑街109号综合楼3#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A包):1、沫煤;2、发热量≥5800大卡;3、含硫量≤0.4%;4、挥发分:26%-32%;5、灰分:≤10% ;6、全水分≤10%;7、颗粒度≤20 mm。
(B包):1、块煤;2、发热量≥5800大卡;3、含硫量≤0.4%;4、挥发分:26%-32%;5、灰分:≤10% ;6、全水分≤10%;7、直径≥90mm。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单位;2.(A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2015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社保局出具的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纳税回执)、第三方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新成立的单位可不提供)复印件、由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档案证明函。(B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2015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社保局出具的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纳税回执)、第三方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新成立的单位可不提供)复印件、由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档案证明函。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蔚县正和路中段路南)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要求:供应商报名时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到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资格后获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和纸质版招标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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