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2150115YL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包号 包组内容 类别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包一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货物类 1台 15 视力筛查仪 1台 10 红外乳腺诊断仪 1台 7 2.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5年12月25日至 2016年1月18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3)要求: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25日 至 2016年1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8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
联系人:李锦萍 | 联系电话:87303028 |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家栋 | 联系电话:8730302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