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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镇政通路留置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横县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州镇政通路留置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州镇政通路留置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

项目编号:ZHGX-2015-0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151771252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横县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地址:横县横州镇宝华西路5号

联系方式:陈工 0771-72600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林工 1517712528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酒店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范围:前期咨询、设计及岩土勘察等工作,具体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评估、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估、施工图审查、岩土工程勘察、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地点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受招标人委托,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拟对横州镇政通路留置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横州镇政通路留置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

项目编号:ZHGX-2015-09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位于横州镇茉莉花文化广场北面

建设用地:约34880平方米

本项目计划投资估算约:1600万元;前期工作费用约80万元。

二、招标范围:前期咨询、设计及岩土勘察等工作,具体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评估、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估、施工图审查、岩土工程勘察、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请于2015 年 12月 24日至201512 月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由拟投入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自发公告之日起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人民检察院开具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验,留复印件一份(须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 1 月14日15时 00分前在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3楼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 。

八、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林工   电话:15177125283  传真:0771-5300530

 

 招标单位:横县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12月 24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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