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五金及日杂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闽咨采[2015]47号、生产车间五金及日杂品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采[2015]47号
2、项目名称:生产车间五金及日杂品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1 | 1 | 服装加工机械 | 1 | 详见附件详见招标文件 查看附件 | 90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使用复印件)。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4条、第5条、第6条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 (2)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5:00到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填写投标保证金,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客服电话:0591-968806,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88号,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报名函》(报名函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5年12月25日08:3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31日17:3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1月14日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01月14日09:00:00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3层
11、本项目采购人:
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2089号
联系人姓名:
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594-3391470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3层
项目联系人:
小黄
联系电话:
0591-87677863
网址:
开户名: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351008010018150009287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