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HSZBLC2015G116)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对灵川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川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HSZBLC2015G116
2.3、交货地点:桂林市灵川县(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4、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二级提升泵房,机械混合井,反硝化深床滤池,电器设备,控制设备(详见货物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 2015年12月30日,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邮购。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持以下原件材料到现场报名: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能反映参保所属单位的内页和2015年1月至11月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的证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材料齐备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标及开标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川县甘棠江排水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桂林市灵川县甘棠村委湘潭村章田里 | 地 址: |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 | |
邮 编: | 541200 | 邮 编: | 541004 | |
联系人: | 唐主任 | 联系人: | 李铁龙 | |
电 话: | 0773-7967301 | 电 话: | 0773-2536630 | |
| | 传 真: | 0773-2536630 | |
| | 开户名称: |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
| | 开户行: | 桂林银行七星支行 | |
| | 账 号: | 6600 1105 2605 6000 10 |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