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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平安城市建设项目乡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公安局委托就鹿邑县平安城市建设项目乡镇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鹿邑县平安城市建设项目乡镇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鹿邑县郑家集等15个乡镇;
项目概况:鹿邑县郑家集、王皮溜、生铁冢、张店、赵村、试量、任集、辛集、高集、玄武、穆店、杨湖口、贾滩、宋河、涡北等15个乡镇的前端设备建设部分和派出所中心设备建设部分;其中乡镇前端设备建设部分包括高清网络红外球、拾音器、防雷器、前端交换机、监控立杆、室外机箱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或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②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2013年1月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2.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具有安防资质的单位。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起至 2015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财富广场2号楼13楼东户)报名。
3.2 投标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受托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需同时携带联合体单位相关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企业缴税凭证、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受托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50394600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杜先生
电 话:0371-6795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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