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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包组1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7: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清远市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包组1重招)进行公开招标购,本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论证,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5-HLZJ010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包组1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18,97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确定一家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清远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承办服务期限内清远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1家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61897.50(5年)

注:承办清远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不能同时承办清远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提供所属期为2015年8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提供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5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

7、投标人若非商业保险机构总部,须具有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9、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225日至20151231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大厅窗口(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1-1.4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3、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1.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1.5、法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材料,下同)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1409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611409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1225日至20151231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3345

传真:0763-3363345

邮编:511515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2号楼5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26987033

传真:0763-3861963

邮编:511510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9层A04号。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1963、1372698703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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