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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泰寺山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5: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新泰寺山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254          

2.2建设地点:新泰市西南约10km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5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及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新泰市向阳路429号

联 系 人:王功忠

    话:1870538620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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