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文化馆广场用灯光音响项目
新蔡县文化馆广场用灯光音响项目
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新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组织新蔡县文化馆广场用灯光音响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新蔡县文化馆广场用灯光音响项目。
2、项目编号:新政采2015-154号。
3、项目内容:灯光、音响等。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经营范围且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4.3、投标人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叁级以上资质,(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叁级以上资质;
4.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叁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专业音响工程、音视频工程、系统集成工程);
4.5、投标人具有ISO9001/14001/18001认证证书;
4.6、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招标文件领取:
5.1、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8: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2、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新蔡县周潢路南段路东);
5.3、联系人:张女士 0396-3721020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3日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13日9:30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项目咨询电话:
招标人: 王先生 13683961828
集中采购机构: 王先生 0396-5997799
10.监督部门: 新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5924637
新蔡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