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论证采购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论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对上述项目有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和条件:
(1)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注册卡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招标编号:0658-1501SZTC2364
3、招标项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论证采购
4、标书购买:
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2月24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地点:网上购买(www.sztc.com)或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09室现场购买。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
5、答疑事项: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5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6、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 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 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15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邮 编:518001
联 系 人:梅小姐、曾先生
电 话:0755-22657269 0755-83500268 13510975855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meilinghn@126.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购买标书用);
(人民币)11002982389707(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