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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工程总承包(GXZC2015-G2-0410-KWZB)重新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4: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桂发改社会〔201586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中医药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投入(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财政投入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场地平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南宁市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东面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757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7.235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14768.781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场地平整施工工期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1040 天(日历天)(其中,场地平整施工工期:70,设计工期: 150,施工工期: 820)。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6 1 月至 2018 8 月。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厅评审中心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结构、装修、人防、消防、给排水(含热水供应)、电气(含机电照明、高低压)、空调、建筑智能、总平(含道路、综合管网)、绿化、二次装修、净化系统、直饮水系统、呼叫系统、中心供氧、中心呼吸、制氧、二次加压。(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但不含医疗设备、家具等)、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及场地平整(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内容)。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 建筑安装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4201512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递交联合体双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联合体协议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5 1224日至 2015 12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11310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0% 自合同签订至建筑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期间各阶段视情况分阶段支付。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6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xzbtb.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公告发布媒体包

 

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胡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 56785420771-5539841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260057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电话:0771-2501293

12. 联系方式

人:  广西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址:  南宁市五合大道13           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编:  530029                        编:530001                 

人:  苏科长                     人:   唐电生               

    话:  0771-3134588                  话:   0771-2023394          

    真:                                真:   0771-202610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招标人:广西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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