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创新工业园区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4: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东创新工业园区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12-24 | |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宁东创新工业园区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JX2015-NH006 |
二、项目概况: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子包NBJX2015-NH006.:4349283.00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特定条件 1、必须是从事该行业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所在地有能力在使用地区提供长期的服务,在甬(指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各县、市、区)以外的供应商须具有驻甬(指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各县、市、区)售后服务机构。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发售时间:2015年 12 月 24日至 2015年12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时 ;下午14:30-17:00时。 2、发售地点: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二楼)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杜宏发 联系电话:18868623886 传真:0574-65507133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组织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1月13日09时30分 |
八、投标地点: |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六楼 |
九、开标时间: | 2016年01月13日09时30分 |
十、开标地点: |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六楼 |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24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
采购单位: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金水东路 联 系 人:戴乾峰 联系电话:0574-65348351
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二楼 邮编:315600 联系人:杜宏发 联系电话:18868623886 传真:0574-65507133 | |
附件:宁东园区单行线设置-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安装项目12.16_20151224144125.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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