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防护工程及业务扩展支撑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5: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防护工程及业务扩展支撑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防护工程及业务扩展支撑工程(第二批)
2.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51112]-9352号
3.招标项目编号:2015HYZX1207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2个标段及标段项目编号,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2015HYZX1207-1,吉林省长春监狱;
二标段:2015HYZX1207-2,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
三标段:2015HYZX1207-3,吉林省长春北郊监狱;
四标段:2015HYZX1207-4,吉林省梅河监狱;
五标段:2015HYZX1207-5,吉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六标段:2015HYZX1207-6,吉林省新康监狱(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七标段:2015HYZX1207-7,吉林省四平监狱;
八标段:2015HYZX1207-8,吉林省公主岭监狱;
九标段:2015HYZX1207-9,吉林省女子监狱;
十标段:2015HYZX1207-10,吉林省吉林监狱;
十一标段:2015HYZX1207-11,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镇赉一监狱;
十二标段:2015HYZX1207-12,吉林省长春兴业监狱;
二、招标项目的有关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2所监狱(包括省局和镇赉分局指挥中心)。
(1)机房及UPS供电系统完善,保证应用系统、数据库安全运行。
(2)完善监控系统,提升监控系统功能,便于精细化监管。更换老旧安防核心设备,保障安防系统稳定性。
(3)结合警务制度改进改革设置罪犯监看、对讲报警、广播、监督点位,充分落实狱政管理制度。提升安防监控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减轻民警工作强度。
(4)完善门禁系统,完善监狱报警系统,完善周界入侵智能报警系统。
(6)AB门周界监控系统更新。
(7)铁北监狱、吉林监狱新建或改扩建区域信息化安防系统建设,新康监狱重症监护疗区安防监控更新。
(8)兴业监狱机房和指挥中心迁移及建设。
2.以上标段投标人中标后应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对中标人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即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3.计划工期:本项目各标段计划开工日期均为2016年 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均为2016年3月21日,工期为60日历天。
三、计划投资额和资金来源
1.计划投资(拦标价):本项目总投资为 2068 万,其中:一标段:吉林省长春监狱 180 万元;二标段: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 267 万元;三标段:吉林省长春北郊监狱 108 万元;四标段:吉林省梅河监狱 87 万元;五标段:吉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136万元;六标段:吉林省新康监狱(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176万元;七标段:吉林省四平监狱 107万元;八标段:吉林省公主岭监狱 158万元;九标段:吉林省女子监狱 156万元;十标段:吉林省吉林监狱 170万元;十一标段: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镇赉一监狱 93万元;十二标段:吉林省长春兴业监狱 430 万元;
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四、合格的投标人
1.基本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企业法人。
2.专业资质要求具体如下:安防一级资质或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以上各标段投标人名称必须与其投标提供的资质证书企业名称一致。
3.其他要求:(1)有健全的施工管理机构,每标段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均应有有效的职称证书或专业培训证书;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出具在施工过程中实际人员配备不低于投标文件载明的配备数量的承诺书;(2)每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内附设备(本招标文件已在技术要求中列出主要设备选用品牌范围)制造商或其设在吉林省内维修保修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合格证和免费质量保修承诺书;(3)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 每标段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招标人所属员工提供培训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6. 全部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从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各项资质证书、基本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 24日--2015年12月30日的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综合窗口出售(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100元人民币。
六、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6年1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 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 2 万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新发路1000号
联系人:赵利
联系电话:0431-82750522
招标代理: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系人: 焦媛媛 张多
联系电话:15843061380、0431-85670001-8036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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