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柘城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柘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柘城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柘城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柘财采购【2015】19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4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2.5招标内容:执法记录仪220台、采集工作站25个及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等;具体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研发、生产或销售警用装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要求为同一品牌,保证产品兼容性、稳定性;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要求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3.4 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应具备相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且制造厂商必须为软件企业且通过CMMI 3级认证,需提供软件企业证明函和CMMI 3级认证证书,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电子证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证明;
3.5 采集工作站需提供通过MBTF≥18000小时无间断工作检测报告;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址: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4.3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执法记录仪和数据采集工作站具备国家强制性3C认证、软件企业证明函和CMMI 3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采集工作站工作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柘城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禹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7390225,18530989265
监督部门:柘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0-7295108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