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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五保供养口粮和灾区口粮采购(GXKLG20151245)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天等县财政部门批准,现就天等县民政局五保供养口粮和灾区口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五保供养口粮和灾区口粮采购

二、项目编号:GXKLG20151245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

2016-2017年度五保供养口粮和灾区口粮一批;预算单价:¥5600.00/吨,当市场粮价波动达±10%及以上时,双方应在中标价基础上另行协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122420151231(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往购买:(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4)食品流通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115日下午15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115日下午15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kl.com(广西科联网)

十二、业务咨询:

1、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刘鑫莹   联系电话:0771-2273368     传真:0771-2273500

项目咨询联系人:苏中伟   联系电话:0771-2203993

邮编:530007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

2、天等县民政局(采购单位)

联系人:赵益斌       联系电话:0771-3527262

址:广西天等县天等镇丽川社区丽川路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771-353089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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