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垃圾集装箱项目询价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垃圾集装箱项目询价变更公告
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垃圾集装箱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垃圾集装箱项目
二、项目编号:GYXHZX[20151223]
三、招标内容:垃圾集装箱14个(长3m*宽2.1m*高1.25m)详见设备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垃圾集装箱的生产企业或机械制造企业。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巩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区政通路102号三楼306)报名。
六、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刘女士 13613809888
代理机构:李 工 0371-64352111
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5年12月24日
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垃圾集装箱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垃圾集装箱项目
二、项目编号:GYXHZX[20151223]
三、招标内容:垃圾集装箱14个(长3m*宽2.1m*高1.25m)详见设备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垃圾集装箱的生产企业或机械制造企业。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巩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区政通路102号三楼306)报名。
六、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刘女士 13613809888
代理机构:李 工 0371-64352111
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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