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自在城北侧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香河县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河县自在城北侧环境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河县自在城北侧环境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HBAT011512354-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河县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香河县五一路东段
联系方式:路洪亮 0316-80882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50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8.46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