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旅游局电视台投放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旅游局电视台投放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旅游局电视台投放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5-3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旅游局
地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
联系方式:小黄0591-876299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投放天数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1 | 《新闻30分》栏目 播出投放 | 179天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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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走遍中国》栏目 播出投放 | 187天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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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⑥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具备中央电视台广告针对本项目指定广告投放时段代理资质,并提供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4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