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盈江县民政局委托,对该单位“盈江县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㈠招标单位:盈江县民政局;
㈡招标项目: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㈢采购编号:YJCG(公)2015-136号;
㈣采购预算:84万元;
㈤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
救灾大米 | 吨 | 200 | 1.杂交三级及以上,不发黄变质,供货时提供同批次大米出厂检验合格证明;2. 优质包装袋包装,需印有“救灾救济”字样,每袋装25公斤。 |
㈥交货期: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㈦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㈠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大米生产、经营或收购许可证;
2.为了应急需求,投标人应具备仓储能力,并且仓储地点要求在城区或者盈昔路、潞盈路、平卡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旁,较远处要求在平原镇政府驻地8公里以内;供应商还具备根据招标人开具的发货单代发放,结余数量代采购人储存,以备救灾应急时使用(储存的大米要求随时进行更换,不得发黄变质);
3.投标人须提供500克大米样品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在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查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㈡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领取。
㈢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目瑙纵歌路119号)。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鲜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大米生产、经营或收购许可证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3.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㈠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时间:2016年1月13日下午北京时间14:30至15:00;
㈡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13日下午北京时间15:00,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㈠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标书制作费及中标服务费。
㈡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盈江县农行平原支行
户名: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24136101040006838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8108466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公告在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dhyj.gov.cn/)、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盈江县民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黎先生 18088181900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5号
政府集采机构: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先生0692-8108442(电话及传真)
地址: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瑙纵歌路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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