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路灯管理所2016年中心城区迎春灯饰(含安装、维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从化区路灯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中心城区迎春灯饰(含安装、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中心城区迎春灯饰(含安装、维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HS201512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楚珊
项目联系电话:020-379077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路灯管理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云岭湖公园
联系方式:欧阳勇/020-879389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楚珊/020-3790778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总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为1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报价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产品进行报价,只对包组内部分产品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包组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所报价格,包含、税收、材料、制作、安装、运输、仓储、维护、拆卸过程中的费用。
一. 包组及所需设备一览
包组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万元 |
包组一 | 2016年中心城区迎春灯饰(含安装、维护) | 批 | 1 | 100 |
二、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合法的、全新的、安全的、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设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与招标要求出现偏差,投标人应该列出设备的差异数据,并出具质量保证承诺,如果没有列明偏差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反国家有关行业安全和质量规定及违法侵权等,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负全责。
★1.1.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方对项目的微调、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工艺的要求以及由此发生的工程量变化。
★2.交货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要求。
项目实施时间:2016年1月20日至2月5日完成安装,维护时间从施工开始到2016年2月22日,维护期满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对灯饰进行拆卸,部分长期使用的景观灯饰维护时间从完成安装起计为期一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