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刑事侦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的委托,对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刑事侦察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二、招标内容:(共三个包)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微型宽幅足迹灯 | 3 | 个 |
2 | 便携式多波段光源 | 1 | 个 |
3 | 便携式多波段现场勘查光源系统 | 1 | 套 |
4 | 红外线无损指纹显现仪 | 1 | 台 |
第二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手机信息采集系统 | 1 | 台 |
2 | 手机信息采集仪 | 18 | 台 |
第三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现场勘查快速录入系统 | 26 | 套 |
三、项目预算:125.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及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主要投标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4) 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截止日在有效期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窗口(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方式:供应商可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窗口(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现场获得,凡现场购买招标(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未提供者不予报名,标书售后不退。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12日14:00之前(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第一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第一开标室。
十、采购人: 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俞主任 13399316587
十一、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 系 人:刘潮本
电 话:0931-7653555
传 真:0931-7652333
财务电话:0931-889677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