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九中学操场地下人防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唐山市第九中学操场地下人防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第九中学操场地下人防工程已由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以冀人防工字【2015】35号批准建设,冀人防工字【2015】56号文件对招标方案进行了核准。招标人为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唐山市第九中学操场地下人防工程监理;
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大里路以东,学院路以西,唐山市第九中学操场地下;
1.3建设规模: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0736平方米;
1.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5质量要求:合格;
1.6监理周期: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期阶段。
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企业IC卡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助刷卡报名或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辅助评标身份认证锁远程登陆报名。
5.2投标人须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山道65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包括A.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3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4日上午9时 30分,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西山道6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投拆和投诉处理办法》向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唐山市建设大厦八层。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唐山市西山道18号
联系人:于启洋,联系电话:0315-2713231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世纪花园
联系人:薛建伟,联系电话:0315-4795868,1861752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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