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fcg20151217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最高限价:260万元)
具体设备、数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8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提交永嘉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在http://www.yjzbtb.cn/HomePage/showcontent.asp?cid=1133 下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201031
采购机构: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永嘉县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269817
传 真:0577-6726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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