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关于贵溪市人民法院2015年办公电子设备购买项目(招标编号:SRZMZFCG-2015-09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20: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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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受贵溪市人民法院委托,经贵溪市政府采购办批准下达的鹰购2015J000073001采购计划,对2015年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SRZMZFCG-2015-093#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项目:2015年办公电子设备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算总额(元) | ||
鹰购2015J000073001 | 2015年办公电子设备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规格 | ¥298080.00 | ||
项目明细 | |||||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
1 | 单反相机 | 1 | 台 | ||
2 | 单反相机 | 1 | 台 | ||
3 | 高速扫描仪 | 20 | 台 | ||
4 | 激光一体机 | 20 | 台 | ||
5 | 激光打印机 | 30 | 台 | ||
6 | 台式电脑 | 20 | 台 | ||
7 | 空调1.5P | 10 | 台 | ||
8 | 空调3P | 2 |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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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携带U盘;
2、以上五项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归还);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出售地址: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出售时间:2015年12月24日-12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标书售价: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01月04日上午09:30
截止接收时间:2016年01月04日上午10:00
接收地点: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4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13307013199
??? 地址:贵溪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女士?? 13667019171
地址:鹰潭市正大南路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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