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洪水预警报中心福建省省级防汛配电监控及电源设备修复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洪水预警报中心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WTZB-2015-155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福建省省级防汛配电监控及电源设备修复改造项目 | 应急 | 1项 | 150 | 3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洪水预警报中心 | 余煜航/0591-87667691 | 福州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投标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须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底单,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未办理报名手续及网上报名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5、项目联系人:陈华颖
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7530730转815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10@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企业;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7、政府采购政策
7.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8、投标截止时间:[
9、开标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为3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13、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