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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22: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173(批复号:2015仓财购计【094】号)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元)

简要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管理

3

270

54000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

黄主任

仓山区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122320151230(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5、项目联系人:陈华颖

联系电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815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10@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境内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的材料及有效的建设部门核发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7、政府采购政策

7.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3] [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3] [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一楼大厅,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13、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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