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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食堂招租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6: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需求的食堂招租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KSJY2015-Q-G-008

二、招标内容:食堂招租 

项目地点

规模

经营要求

最低限额

租期

昆山市花桥镇金华路2号8

号房二楼

1823㎡

员工食堂及餐厅用房

1、租金0.8元/㎡/天,月租金4.4360万元,年租金53.23万元;

2、物业费1.5元/㎡/月,月物业费0.2735万元,年物业费3.282万元;

3、三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169.536万元。

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三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2)本项目需进行现场踏勘,未对现场进行踏勘并经招租单位确认的不得中标,现场勘查表(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现场勘查表格式见附件);

(3)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经营范围,并获得餐饮经营许可相关证书;

(4)被酒店管理或餐饮经营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或曝光过的单位,不接受其报名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在报名时投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单独装订成册且每页加盖公章。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餐饮经营许可相关证书复印件;

(3) 现场踏勘确认单;

(4) 提供近三个月内公司缴纳税收的证明和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6) 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1616日,每日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此期间内至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山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F)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售。

2、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时间:2016111日13:00~13:30(北京时间)

   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2016111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昆山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F会议室

    3、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4、开标时间:2016111日13: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昆山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F会议室

    、答疑

1、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10:00时

2、答疑会召开时间:2015年12月31日14:00时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圆(RMB:1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1890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帐户名: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5495 5947 7025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山分行营业部),如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即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合同签订前交招租单位。

4、设备和二次装修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合同签订前交招租单位。

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2-5760850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4F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传真:0512-57362278/57362278   

    联系人:闵工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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