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海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2016年北海市市(含市辖三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6年北海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G-BZCG097-20151119。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北海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办公家具的定点供货资格。本次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分为二类,A分标:木制综合类家具;B分标:钢制综合类家具(不含教学类家具),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有效期限:本次定点采购有效期为北海市财政局下发确认通知规定时间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法人资格,在北海地区有固定销售场所及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79-3960821)。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用电汇方式的请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银行账号:624957493358。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9-3960821。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材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关于供应商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办理)。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4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
账 号:615857501871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九、投标答疑:定于2016年1月6日10时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召开答疑会,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4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月14日9时30分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北海市财政局 联系人:苏鲜艳,联系电话: 0779-305098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唐文平,联系电话:0779-393620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9-3063975。
北海市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