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旱情自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沂源县旱情自动监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YGK201516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共一个包 | 终端数据传输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50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聊城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或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莱芜分公司(莱城区鲁中东大街72号)。
3.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若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1日8时30分至2016年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沂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沂源县北京路西首南麻镇政府东楼3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沂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沂源县北京路西首南麻镇政府东楼3楼)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沂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沂源县胜利路9号
联系方式:0533-3226876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高世超 联系电话:18606350248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