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曹妃甸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及域外住院商保经办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曹妃甸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及域外住院商保经办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曹妃甸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及域外住院商保经办服务
项目编号:TSLXZB20151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天然
项目联系电话:138315336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创业大街118号
联系方式:郑天然 138315336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建岭 0315-8662725
代理机构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内容为曹妃甸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及域外住院商保经办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规范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对投标人的要求。2、投标人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经中国保监会确定的人寿保险机构且在曹妃甸区域内设有保险服务网点,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符合上述条件且与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保险经营许可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办理函件联系电话:0315-8711273;13931576492。(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7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160万元。(意外伤害及域外住院商保经办的所占份额遵循当年新农合补偿方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低价优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