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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4: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延津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同意筹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地点:延津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2.3、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71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全面查清延津县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基本信息和地名实体的属性信息,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对已有地名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重名同音、用字不当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收集查阅核定资料,编制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实地踏勘,开展地名外业调查;整理资料,制作成果,包括填写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工作草图、修绘补充更新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形图上的地名信息、标绘地名成果图、从数据库输出打印地名普查成果资料;做好成果的验收上报,完善地名信息系统,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上级地名机构验收。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通过国家级验收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具有国家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需包含地理信息工程和工程测量范围;

3.3、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在近三年的招投标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并由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1223日至  2015 12 29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_1_月_13_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民政局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3-710617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延津县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707350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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