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5: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HC-LYZB-2015-46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企业自筹
2.4招标范围: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工程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预算控制价:6.9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平衡测试业务范围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水平衡测试类别的计量单位。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并具有2012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0日期间的同类业绩1份。
3.4投标人应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5年12 月23 日至2015年12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水平衡测试资质、2012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0日期间的同类业绩1份,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79-6436832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9-65260166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
2015年12月23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HC-LYZB-2015-46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企业自筹
2.4招标范围: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工程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预算控制价:6.9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平衡测试业务范围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水平衡测试类别的计量单位。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并具有2012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0日期间的同类业绩1份。
3.4投标人应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5年12 月23 日至2015年12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水平衡测试资质、2012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0日期间的同类业绩1份,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79-6436832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9-65260166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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