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殡葬管理中心餐厅及招待所承包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敦化市殡葬管理中心餐厅及招待所承包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敦化市殡葬管理中心餐厅及招待所承包租赁,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自然人。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有5年及以上经营餐饮管理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2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一)企业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期间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期间的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养老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自然人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健康证原件;
3、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原件;
4、投标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原件;
5、工商部门出具的5年及以上经营餐饮管理经验证明原件。
否则不予受理。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4、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转账形式、现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整。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低于40万元/年。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 人:刘亚洲 杜晓东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 邮箱: dzc6240844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