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淮滨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1: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淮滨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就淮滨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滨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0701-15411020035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建设地点:淮滨县境内
   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4、预算金额:约180万元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达到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淮滨县台头乡夏营小学教学楼、二标段:淮滨县邓湾乡龙岗小学教学楼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开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报,每个项目经理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请有兴趣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9)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经理(原件);
  (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开具(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需将包括申请人联系表(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在内的全部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xinyang.hngp.gov.cn/)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yxzspfw.gov.cn:88/)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滨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淮滨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37652271
   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郑州市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404室
   联系人: 苏女士
   电话: 0371-55980077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