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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1: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单一来源采购 编号:2015-6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昭通市财政局的批准,拟对昭通市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昭通市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地址:昭通市地方税务局指定地点。
三、采购内容:自助办税终端设备。
四、采购预算:96万元
五、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为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效,丰富和创新办税服务的方式和手段,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指定昆明市地方税务局和曲靖市地方税务局试点自助办税终端系统,并在省局部署了全省集中的自助办税监控管理后台系统,该系统实现了与省局核心征管大集中MIS2.0系统、金税三期核心业务系统平滑无缝对接。自助办税系统及产品均由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开发、设计和制造。
作为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全省统一的自助办税监控管理后台系统承建厂商,同时也是国家税务总局自助办税终端系统采购项目唯一入围厂商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统一“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V2.0开发厂商,浪潮品牌自助办税终端系统产品受到了全国多个省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昆明市、曲靖市税务机关和广大纳税人的认可。
2015年8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2.0版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54号)”文件,该文件要求各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需纳入‘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V2.0系统进行管理”。浪潮品牌自助办税终端系统能够平滑衔接接入该系统。为确保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建设的自助办税终端系统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衔接实现统一管理,并与2015年底实现与总局“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V2.0实现平滑衔接,保证系统运行和维护的连续性,降低系统建设风险。
六、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供货商名称: 云南博朗科技有限公司
1.公告时间: 2015年12月24起至2015年12月30止;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01月11日上午09:00,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对上述供货对象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7),由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答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人名称:昭通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单位地址:昭通市昭通大道中段
联系人:周万东
联系电话:0870-223714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昭通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地址: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50号
联系电话:0870-2158247
 
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7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087480585
传真:0870-222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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