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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哨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0: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区哨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区哨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DYQCG2015-247#

三、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施工一个标段

东营区哨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

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82.340297万元

监理一个标段

东营区哨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

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00万元

四、获取文件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106室)

3.方式:报名施工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企业提供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5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监理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企业提供东营市2015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5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5日8时30分至2016年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农业局

地址:东营区新区2号办公楼

联系人:焦主任  电话:0546-8262183

2、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106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46-801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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