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花园口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花园口分局的委托,对其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FZC151208
二、招标内容:办公设备 1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本次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笔记本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报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的合法有效授权函原件。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1.7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12月23日起至2015年12月29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六、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
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30 日09:30- 10:00整(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园口分中心(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南办公楼306)。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2月30日10:00整(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园口分中心(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南办公楼306)。
十、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花园口分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妮 电话:0411-82820228
传真:0411-82821838(自动)电子邮箱:hongfeng-dl@163.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23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