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火电厂至南洲公路、平榕线至龙汉塘公路路面改造工程(XKZC2015(GL)-G047)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8: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平乐县火电厂至南洲公路、平榕线至龙汉塘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字【2013】88、94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县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这些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乐县境内
计划工期:6个月
建设规模:平乐县火电厂至南洲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k0+000-k5+400段)5.4km、平榕线至龙汉塘公路路面改造工程(k0+000-k2+500段)2.5km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等级: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应按规定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备案。
3.2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C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3 日至2015年 12 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5栋)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委托代理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有效的备案核准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身份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身份证,质检员上岗证、身份证,施工员上岗证、身份证,上述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 月 1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_(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www.gljt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109号 地址: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邮政编码:542400 邮政编码:541004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773-7882733 电话:0773-5856321
传真:0773-5856818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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