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平阳县公安局平阳县公安局2015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新建项目(民安八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平阳县公安局2015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新建项目(民安八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平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平阳县公安局2015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新建项目(民安八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PYCG151222173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平阳县公安局2015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新建项目(民安八期);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须为在平阳县具有光纤网络接入资源的单位;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报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七、投标保证金(元):
开户银行及账户: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 www.pyztb.com/,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http:// www.pyztb.com/)。
2、保证金交纳日期:要求2016年1月 12 日 上午9:30前到帐;并在开标前递交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递交现金)。
供应商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平阳县公安局2015年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新建项目(民安八期)”
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阳县公安局
采购机构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联系电话:0577-63193038
传真:0577-63193010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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