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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东县教育局中小学音乐美术功能室器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9: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省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如东县教育局的委托,决定就该单位中小学音乐美术功能室器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小学音乐美术功能室器材项目

项目编号:RDGP2015招0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中小学音乐美术功能室器材如下:

所属标段

器材名称

数量

备注

标段一

音乐器材组件

97套

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技术部分

钢琴

1台

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技术部分

数码钢琴

1台

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技术部分

标段二

美术器材组件

81套

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技术部分

美术教师示范用器材

1套

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技术部分

2.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产品)的供货、运输到如东县境内70所学校(覆盖14个乡镇,15个县直学校或单位)的音乐、美术功能室内并提供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售后服务。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标段一预算为66万元;标段二预算为53.5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之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以外币注册资本的企业按本项目采购公告首日外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不低于伍拾万元)。

       2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投标人若为销售必须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凭项目报名登记表(本中心网站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时间:2015年12月22日——12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欢迎合格供应商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联系人:梁静靖、钱坤;电话: 0513-68508598、84135878;传真: 0513-84133056。政府采购窗口:顾吉辉,电话:0513-68508581。

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如东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1129: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下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112日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

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如东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人:施银华、余新星;          联系电话:0513-84131176、84531339。

集中采购机构: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大厦内      邮编:226400    

交易中心联系人:梁静靖、钱坤          联系电话:0513-6850859884135878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  如东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营业部  账 号:3200164733605251955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交易中心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投标样品送样要求:

1.本采购项目音乐和美术器材在投标前须送样至采购人处。主要送样的项目内容为音乐器材组件美术器材组件的单个器材。其它器材不需送样。(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一、设备清单” 

2.投标样品送样及运输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样品详细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4.样品的规格、材料、材质、结构、工艺等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美观环保。

5.样品送达地址:如东县实验中学北校区(如东县掘港镇幸福路18号)

送样时间:2016年1月11日下午2:00-5:00。

送样联系人:施银华、余新星;        联系电话:13861933655,18761766339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实物样品作为参加采购活动的一部分,未能按时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的将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送样时,必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中应体现产品主要部件的检测结果),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商)公章(采购人有权要求对原件进行核查),不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为无效投标处理

中标样品将进行封存,作为中标供应商日后送货的验收标准。提供投标样品所产生的费用(含检测费)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何,采购方、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如确定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期3日前按要求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3-84133056),传真回复后请及时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确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其投标文件交易中心将有权予以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江苏省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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