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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乌兰浩特市设施农业提升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7: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乌兰浩特市设施农业提升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设施农业提升完善项目

项目编号:鑫舟2015-26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

项目联系电话:139482798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系方式:李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晶

代理机构地址: 兴安盟和平街(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住宅楼4-7-102)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乌兰哈达镇设施农业提升项目,包括白音特布斯格嘎查、胡力斯台嘎查、东苏嘎查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634900

2

义勒力特镇设施农业提升项目,包括义勒力特镇嘎查、胜利嘎查、西白音嘎查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950100

3

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设施农业提升项目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184300

4

乌兰浩特市卫东镇先锋村设施农业提升项目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33100

5

乌兰浩特市卫东镇明星村设施农业提升项目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17900

6

乌兰浩特市卫东镇红星村设施农业提升项目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4490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3日 08:00 至 2015年12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内容: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设施农业提升完善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设施农业提升完善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5-12-21-96】号

采购文件编号:鑫舟2015-264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乌兰哈达镇设施农业提升项目,包括白音特布斯格嘎查、胡力斯台嘎查、东苏嘎查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634900

2

义勒力特镇设施农业提升项目,包括义勒力特镇嘎查、胜利嘎查、西白音嘎查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950100

3

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设施农业提升项目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184300

4

乌兰浩特市卫东镇先锋村设施农业提升项目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33100

5

乌兰浩特市卫东镇明星村设施农业提升项目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17900

6

乌兰浩特市卫东镇红星村设施农业提升项目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449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兴检会发(2014)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兴安盟住建局核发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

5.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资质单位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中二个标段,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在市国土资源局留存,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须按照不同的标段配备不同的组织机构,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 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正副本、开户许可证、本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提供:施工员、测量员、预算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C类证书;

水利水电资质提供: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水利造价师、安全员、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C类证书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须为投标建造师本人)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09:00

投标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安盟和平街(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住宅楼4-7-102)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齐晶

联系电话:0482-8236665

    账户名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和平支行

账号:155633185767

采购单位名称: 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 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李凤

联系电话: 1394827981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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