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兰陵县公安局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兰陵县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胡工:13793915618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陵县公安局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CSZFCG-2015-358
计划编号:xz2015177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系兰陵县公安局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一体化)二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过时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机构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图纸费300/份,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和B类安全员证书。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近半年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上述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胶装3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公安局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资格审查书”字样,否则不予受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日程安排:
1、资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
8:3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
联系电话:胡工:13793915618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时30分。
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在附言处注明本项目交易编号(15CG0358),开标前到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办理汇款收据,无汇款收据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地址: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5530290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szwdt.gov.cn)网站上发布。
十一、其它:详细内容及未尽事宜请见招标文件。
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