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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太公镇抗旱应急引水工程(二次)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卫辉市太公镇抗旱应急引水工程(二次)工程项目开标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3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卫辉市太公镇抗旱应急引水工程(二次)
招标编号:新交建SL15-058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审核,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1标中标候选人
标段-1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 中标金额:贰佰伍拾万零壹仟陆佰叁拾元整(¥250163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利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伍拾贰万柒仟肆佰贰拾元整(¥252742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 中标金额:贰佰伍拾伍万叁仟贰佰壹拾元整(¥2553210.00);
施工2标中标候选人
标段-2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贰万叁仟叁佰玖拾元整(¥1923390.00);拟任项目经理:梁羽飞;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14106080007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建安B(2013)0022272;
第二中标候选人: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贰万叁仟叁佰玖拾元整(¥192339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贰万叁仟肆佰叁拾元整(¥1923430.0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4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卫辉市水利局:
电话:0373-4495101
邮箱:
邮编:
地址:
卫辉市水利局:0373-4495101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卫辉市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卫辉市
联系人:卫辉市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电 话:0373-449410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5幢21层2101室
联系人:宋志杰
电 话:18790520967


2015年12月21日

一标段招标文件;二标段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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