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公安局 行唐县公安局执法场所音视频升级改造和视频侦查取证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6: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行唐县公安局执法场所音视频升级改造和视频侦查取证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3120020102
项目联系人:李媛
项目联系电话:17769013891
采购人:行唐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行唐县龙州镇永昌路7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690012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083
预算金额:22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1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根据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各投标单位均需符合以上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本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2)一标段:①投标单位需具有安防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②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厂方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执法视音频管理主机平台、高清数字审讯业务记录系统、机架式IP磁盘存储阵列、全高清讯问主机、全高清特写摄像机);(3)二标段: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便携图侦工具)的厂家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项目名称:行唐县公安局执法场所音视频升级改造和视频侦查取证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3120020102
项目联系人:李媛
项目联系电话:17769013891
采购人:行唐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行唐县龙州镇永昌路7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690012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083
预算金额:22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1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根据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各投标单位均需符合以上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本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2)一标段:①投标单位需具有安防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②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厂方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执法视音频管理主机平台、高清数字审讯业务记录系统、机架式IP磁盘存储阵列、全高清讯问主机、全高清特写摄像机);(3)二标段: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便携图侦工具)的厂家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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