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女子监狱罪犯伙房柴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35-1501224N495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女子监狱 的委托,对 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201022-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取得授权的分公司、分销商等其他组织,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该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有能力的经营机构; 3.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持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资格证书; 4.由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计划负责将柴油配送到监狱指定地点,投标人(含地区分公司)须提供拥有完善的储存、装卸等配套设施的证明文件(属于委托营运的,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在油料装卸等配套设施方面的证明文件。其中配备的油料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应具备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格证或资质;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或负责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23日 至 2015年12月2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6年1月1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女子监狱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黄先生、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2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