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佛山市高明区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的委托,对佛山市高明区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RX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不少于3家供应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01 | 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酒店、会议、住宿等)。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4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4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5日9时30分至2016年1月15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四、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9日止。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35561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4层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105329
传真:0757-83105329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范先生、潘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80570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