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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佛山新城中欧中心中央广场展篷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4: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佛山新城中欧中心中央广场展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CG2015084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新城中欧中心中央广场展篷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佛山新城中欧中心中央广场展篷采购项目(一期):¥13,692,432.60元;

     佛山新城中欧中心中央广场展篷采购项目(二期):¥9,339,506.10元;

     合计:¥23,031,938.7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

    邮购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44 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如以邮购方式报名,须汇款至以上账户,并在购买文件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文件LCCG2015084)。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供应商汇出账户名称(即银行到账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名称一致。

    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1月12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1月1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邮编:528000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7-2983667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邮编:528000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4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传真:0757-8312034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4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下载详见:http://pan.baidu.com/s/1dDSdWi9)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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