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广西龙胜县勒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重)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龙胜县勒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龙胜县勒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重)
项目编号:HTGCZB-2015-3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2646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龙西路20号
联系方式:李仁硕0773-7512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工0771-226468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重)
(招标编号:HTGCZB-2015-320)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龙胜县勒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函[2013]4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5〕756号文《关于下达2015年广西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了广西龙胜县勒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1423.67万元。项目法人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标段第一次招标时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现根据相关规定重新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报告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271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龙胜县勒黄村,柳江支流古宜河(又名寻江)干流上,距龙胜县城4㎞。
建设规模:勒黄水闸于1987年5月动工,建成时间为1990年元月。勒黄水闸是一座以城市供水、发电、灌溉、城市水景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勒黄水闸原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原设计洪水位217.90m,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221.40m,正常高水位217.50m。原设计过闸流量为4986m3/s,校核过闸流量为8282m3/s。
安全鉴定工作报告根据《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勒黄水闸最大过闸流量为7690m3/s,其级别为大(1)型水闸,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拦河闸属于主要建筑物,建筑物级别为1级。洪水标准为:级别为大(1)型的水闸,根据《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设计洪水标准为100~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200年一遇。
勒黄水闸轴线总长244m,由左岸接头重力坝、冲沙闸、泄水闸、河床式厂房、右岸接头重力坝等组成。
水闸安全类别评定:三类闸。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2月4日(以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计划工期162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两岸接头重力坝、冲砂闸、泄水闸、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均为162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广西龙胜县勒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及水轮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3570277.00元,其相应的参考成本价为¥3141843.7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工金属结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特别说明:同一个人只能为其本人所在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收据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6年 1月11日18: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加1.5分,总经理参加的加0.5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加0.3分,同时参加的只计最高加分项(未通过指纹信息验证的人员不能加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6 年1月26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龙西路20号
邮 编:541700
联系人:李仁硕
电 话:0773-7512306
传 真:0773-75123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6室
邮 编:530022
联系人: 覃工
电 话:0771-2264686
传 真:0771-2264686
电子信箱:641008118@qq.com
网 址: www.HT666666.com
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5年12月2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工金属结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7.02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